租赁合同应具备什么主要条款

2023-08-22 01:28:01 来源:问法

一、租赁合同应具备什么主要条款

1.租赁主体(双方当事人)


【资料图】

2.租赁物标的物,名称全称、商标、规格、型号、编号、返还时的标准。

3.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4.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5.租赁期限。指提供租赁物当事人的义务的终止和承租人权利的终止,到期承租人应归还租赁物给出租人。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确定租赁期限的,依《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可以随时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反之亦可。

6.租金及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

7.租赁物的维修。租赁合同中,应对租赁物出租后应由出租人或是承租人承担维修、保养的责任及其费用的承担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租赁物始终处于完好和正常使用的状态,《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与费用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

8.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9.争议解决方法: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二、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有:

1.承租人过错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

4.租赁物灭失;

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多久

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租赁合同的具体的租赁期限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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