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静:送达途中做调解 化解纠纷促和谐

2023-07-27 18:26:09 来源:中国法院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在前往两百多公里外的巴音布鲁克镇送达法律文书时,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2年5月,托某从拜某处购买429只羊,价值63.75万元,当场交付5万元,托某向拜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剩余58.75万元于2022年9月1日前还清,直至拜某到法院起诉前,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

案件受理后,和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两位送达干警努尔夏特·努尔买买提、艾散·热合曼在原告拜某的带领下,驱车两百多公里前往被告托某居住地进行送达。找到被告托某后,两位干警带着双方当事人前往就近的巴音布鲁克法庭进行调解。

托某表示:“我从拜某处把羊带回来后,被给我放羊的卡某给骗走了300只羊,我也把卡某起诉了,我会在案件胜诉后第一时间给拜某还款300000元,剩余部分会在明年2月份还清。”

两位干警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干警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托某欠原告拜某58.75万元,被告托某分2期进行还款,2023年9月20日前还款30万元,剩余28.75万元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双方对此协议均表示满意。

诉前调解工作有利于解决大部分民事纠纷,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还可以高效、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在诉讼中付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双方签订的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时,另一方可持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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